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我们可以在哪里协议离婚,我老公是B市我们结婚证在B是办的,我现在在C市,我老公在B市

我们可以在哪里协议离婚,我老公是B市我们结婚证在B是办的,我现在在C市,我老公在B市

2019-01-08 13:1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1-08回复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第六条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的婚姻登记处分别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置多个婚姻登记处的,应当在婚姻登记处前冠其所在地的地名。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提起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接到法院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律师普法更多>>
  • 请问我老公在监狱里我想离婚怎么办
    请问我老公在监狱里我想离婚怎么办

    老公在监狱服刑的,妻子想离婚最好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因为服刑人员办理协议离婚存在很多不便。诉讼离婚的妻子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自己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

    2020.09.18 97
  • 我们是二婚现在想离婚财产分割
    我们是二婚现在想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2021.02.24 103
  • 我老公在监狱里我想和他离婚怎么办
    我老公在监狱里我想和他离婚怎么办

    我老公在监狱我想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因为服刑人员办理协议离婚存在很多不便。 诉讼离婚的妻子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自己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则服

    2020.08.24 127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司拖欠我们工资怎么办 01:12
    公司拖欠我们工资怎么办

    拖欠工资分两种情况,自离员工需要到司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为其结算工资。正常离职的员工有权要求当即结清工资款项,如无纠葛可等下个月公司发薪日一并打卡发放。如果产生其他问题,可申请劳动仲裁,并可要求就拖欠工资予以补偿,尽可能与原公司人力资源部

    675 2022.04.17
  • 在婚孩子抚养权我可以变更吗 00:54
    在婚孩子抚养权我可以变更吗

    如果是对方再婚,那么不代表一定可以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如果是我们这边再婚,也不一定可以申请抚养权变更到对方。抚养权的变更需要符合法定的情形,或者是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如果能够协商一致的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最好到民政局进行备案。如果不能够协商

    1,050 2022.04.17
  • 在老家结的婚可以在外地离婚吗 00:53
    在老家结的婚可以在外地离婚吗

    协议离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不能异地办。但如果是到法院离婚,2人都离开户口地,被告在异地居住超过一年的,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的。如果被告没有形成经常居住地的,则可以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方在当地

    1,118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