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领导职责追究办法

领导职责追究办法

2022-11-05 21:5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5回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各级领导者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各级领导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追究是领导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领导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党政副职以上、各部室(车间、分公司)负责人。 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二章追究范围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班子成员责任: 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 3、违反公司人事制度、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4、擅自更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 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若属方案错误诱导造成的,主要追究方案制定人的责任; 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 7、连续三个月内因疏于对部下的管理教育,使其发生三次以上严重工作失误的; 8、一般文件送达后1.5个工作日、急件0.5个工作日不批阅,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的; 9、对下属的请示、报告无故三日不答复,影响工作开展每月3次以上的; 10、以权谋私、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各部室(车间、分公司)负责人责任 1、工作中以权谋私、吃请受贿、接受他人财物、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的; 2、顶撞上级领导、不服从管理两次(含)以上的; 3、工作中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 4、工作不配合、不协调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中拒不执行领导签批或工作安排两次(含)以上的; 6、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失误或重大损失的; 7、工作中不能顾全大局、谋取小团体利益的; 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失误的; 9、遇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能及时制止,致使事态扩大的; 10、对到其部门(车间、分公司)办事的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为其服务; 11、一季度内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3次(含)以上未能按时完成,或重大工作任务(一次)未能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 12、越级请示、汇报且不符合事实的; 13、对各类文件不及时传达、执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14、不能搞好本部门内部团结,形成帮派影响正常工作的; 15、将工作或其他争执发展为吵架、骂人或发生打架的; 16、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对安全事故及工作责任事故的追究,按公司相关事故认定和追究办法执行。 第三章责任承担 第八条承办人失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导致审核人、批准人失误,造成损失的,追究承办人责任。 第九条审核人、批准人应发现而没发现、应纠正而没纠正问题,追究审核人、批准人责任,同时追究承办人责任。 第十条领导者不负责、故意或指令做出的错误决定,追究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 1、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2、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纠正的; 3、确因意外和自然因素造成的; 4、非主观因素经济损失在100元以下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5、因行政干预或当事人确已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而未被采纳的,不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究上级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严或加重处罚; 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2、屡教不改且拒不承认错误的; 3、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4、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且无法补救的; 第四章追究的种类 第十三条种类 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通报批评; 3、留用察看; 4、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5、开除; 以上行政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进行。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0以上的,主要责任人视情节和态度承担损失总额的30%--80%,并承担法律责任,次要责任人或连带或领导责任按损失总额的20%给予经济处罚;损失在10000元以下的,主要责任人承担100%,次要责任人或连带或领导责任的,按损失总额的20%给予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违反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因故意造成经济损失的,被追究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按比例承担经济责任。 第五章追究程序 第十七条责任追究可由人力资源部、纪委(监察室)提出,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调查核实。也可根据举报调查后提出。处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落实。处理意见报批前应向处理对象核实。 第十八条处理意见根据被追究者职务、事件性质、损失程度、影响大小等因素,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被追究人对处理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意见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经调查确属处理错误的,应予纠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非领导人员责任追究,在本办法制定后,可参考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详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发生较大事故,追究领导责任如下: 1、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普法更多>>
  • 公安机关领导责任追究规定
    公安机关领导责任追究规定

    公安部1997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暂行规定》对维护公安机关政令警令畅通,严肃公安机关组织纪律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全面深化公安工作改革的需要,公安部决定予以修订。

    2021.10.12 3,577
  • 安全生产事故领导责任的追究
    安全生产事故领导责任的追究

    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法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2020.11.11 1,332
  • 挪用专项资金要追究领导责任吗
    挪用专项资金要追究领导责任吗

    若行为人有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人民法院对于领导人员,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0.04.23 91
专业问答更多>>
  • 领导泄露个人职务信息追究什么责任

    1、所谓“人身”,具体实义是指人的生理性身体,包括人的生命,它与“人格”在语义上存在严格的性质区别。2、所谓“攻击”,是指物理性、生理性的动作行为,把它代替“诽谤、抨击”显然是一种过度诠释。也就是说人

    2022-09-05 15,340
  • 公安机关领导责任追究规定

    公安部1997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暂行规定》对维护公安机关政令警令畅通,严肃公安机关组织纪律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全面深化公安工作改革的需要

    2021-12-17 15,340
  • 发生重特大将追究领导责任

    新华网江西频道9月6日电江西省XX近日出台《江西省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因管理不善导致发生重大、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医院负责人责任。该办法指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医疗机构

    2022-10-27 15,340
  • 什么情况下追究领导干部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二)指使、纵容下属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

    2022-01-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违法强拆追究刑事责任吗 01:03
    违法强拆追究刑事责任吗

    违法强制拆迁是否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刑法》的规定,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的,侵犯房屋所有权人产权的,应当依法责令行政机关承担全面赔偿责任;如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在强

    1,001 2022.04.17
  • 如何追究冒名签字的法律责任 00:57
    如何追究冒名签字的法律责任

    如何追究冒名签字的法律责任,根据冒名签字的动机来定。如果是利用职务之便冒充签名,试图挪用公私财物的,那么就可能涉嫌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

    2,203 2022.04.17
  • 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区别 01:00
    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区别

    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的对称。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不法行为依法应直接承担的民事责任。领导责任是指有关领导人员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时,承担的与领导工作职责相关的责任,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

    10,682 2022.05.11
公司法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