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预约合同违约责任的划分

预约合同违约责任的划分

2023-04-30 20:4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30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6月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简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二者的概念 签约过失责任是指因签约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故意或过失地违反诚实信用基本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时,在合同尚未达成、无效或被撤销时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预约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预约合同应以书面方式为之。 2、二者的构成要件 (1)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第一,一方当事人有悖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在缔约阶段,当事人为达成契约在接触协商之际,由原来的普通关系转化成一种特殊的关系,双方均应依诚信原则互负一定的义务,一般称之为附随义务,即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互相诚实等义务。第二,一方当事人违反上述义务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如无损失,则不会存在赔偿问题,如前所述损失,又称信赖利益损失,是相对人因信赖合同会有效成立却由于合同最终不成立或无效而受到的利益损失。第三,一方当事人违反上述义务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过错既包括故意也包括过失。此处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在缔约阶段违反了附随义务,并对合同最终不能成立或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负有过错,就应当承担签约过失责任。第四,如前所述,第三个要件和第四个要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预约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参照合同违约责任):第一,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责任只有在存在违约事实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产生,此为客观要件。第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从权利角度考虑,只要有违约行为,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其损失即已发生。第三,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只限于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二、缔约过失责任和预约合同违约责任形态和归责原则区别 1、二者的责任形态 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是一种约定责任,当事人可以在合同内约定如何计算赔偿损失,也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还可以约定免责事由等,并可适用合同法违约责任的一般规定。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如上所述,违约方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的从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二者的归责原则不同 预约合同违约责任则是一种严格责任,除出现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无论违约方是否存在过错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即一方当事人对于合同的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存在一定的故意或过失。 严格责任原则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过错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应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作为约定责任的构成依据。 三、二者违约方承担赔偿范围不同 1、缔约过失责任情形下违约方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 缔约过失责任有两种情形,一是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二是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缔约过失责任,关于赔偿范围,我国学者叶明安、王利明均持同样的观点,即,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通说认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信赖人的直接财产的减少,通常有如下几项: (1)缔约费用,包括差旅费用、通讯费用; (2)准备履行合约支出的费用,包括运输费或者合理保管费用; (3)受害人支出上述费用的法定利息。 间接损失,也称可得利益损失,指守约方的财产理应增加但没有增加的利益,如信赖合同有效而失去某种应该得到的机会,这些利益必须是指订约时可以客观地遇见范围内。 2、预约合同情形下违约方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 (1)买卖预约一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亦可要求适用定金罚则。 (2)预约合同履行行为本身并无任何交易发生,未生成任何经济利益,未达成本约,仅是丧失一次订立合同的机会,并无可得利益损失。因此预约合同违约没有可得利益损失。 (3)尽管依据法理预约合同中如一方违反合同,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但不得依据合同法适用强制履行,实际履行不能作为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如主张实际履行,预约最终将是产生与本约相同的结果,违反法律限制某此合同成立的初衷,再者,因为本约合同内容的签订不仅是预约合同的法律问题,而且还是商业判断问题,法院不能代替当事人双方做出商业判断。最后强制履行同时也有违反意思自治原则,如强制双方缔结本约,此有悖预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的计算方式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或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增加或适当减少。

律师普法更多>>
  • 预约买卖合同违约责任
    预约买卖合同违约责任

    一、买卖预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本约之义务,就构成根本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依合同法第107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亦可依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 二、由预约合同之本质决定

    2021.04.27 178
  • 合同违约责任如何划分
    合同违约责任如何划分

    合同违约责任划分如下: 1、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不能确定的,受害

    2022.05.11 463
  • 预约合同违约责任及缔约过失责任
    预约合同违约责任及缔约过失责任

    1、二者的概念 签约过失责任是指因签约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故意或过失地违反诚实信用基本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时,在合同尚未达成、无效或被撤销时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预约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预约合同应以书面方式

    2020.12.02 413
专业问答更多>>
  • 预购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划分

    预购合同有违约责任,如果签订预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约,导致之后不能签订买卖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因为违约而遭受到的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2022-06-08 15,340
  • 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6月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简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

    2022-04-28 15,340
  • 合同违约责任的责任划分

    (1)要有不履行合同的事实(这是认定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①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②当事人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③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④质量不符

    2022-03-23 15,340
  • 附预约合同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6月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简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

    2022-05-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合同怎样约定违约责任 01:22
    合同怎样约定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即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与约定不一致,而依法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在合同中,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等的,需承担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可以让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里做具体的

    1,203 2022.04.17
  • 合同没有违约责任违约如何追责 01:01
    合同没有违约责任违约如何追责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如果对方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的话,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追究对方的责任: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2、要求对方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3、要求对方赔偿当事人实际的损失。但是需要注意,如果想要对方承担第三项违约责任,也就是

    777 2022.04.17
  •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01:11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首先,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其中,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采取补救措施作为

    3,594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