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变更抚养权对不起诉该怎么办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抚养条件和能力发生变化。 抚养条件和能力发生变化有下面四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离婚后,非抚养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首先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住址、电话、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其次写明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或被告抚养,被告或原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多少元);然后写明事实和理由(一般写什么时候离的婚,离婚后孩子有谁抚养。但是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无暇顾及小孩的生活与学习,甚至有酗酒恶习,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抚养);最后在左下方写上管辖法院,右下方写上起诉人的姓名。
原告起诉变更抚养权,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如果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双方协议不成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
-
对方不同意抚养权变更该怎么办
对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对孩子尽到抚养义务,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是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当事人生活,当事人又有抚养能力的,那么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孩子由当事人
2020.07.12 234 -
起诉变更抚养权怎么办理
起诉变更抚养要到法院办理,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的变更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
2020.04.07 151
-
起诉变更抚养权被告不出庭应该怎么办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
2022-06-22 15,340 -
起诉变更抚养权被告不出庭应该怎么办?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
2023-05-24 15,340 -
子女起诉后孩子变更抚养权原告该怎么写
以下则是子女变更抚养权起诉状的模板,希望可以帮到你,如果有必要你可以咨询律师 变更抚养权起诉状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2022-08-28 15,340 -
原告变更抚养权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变更抚养权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当然原告证据要有证据证明有变更抚养权的必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2022-11-15 15,340
-
00:57
变更抚养费怎么起诉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抚养费用如果有正当的理由合理的情形的,那么是可以要求变更的。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的第1步就是准备好起诉的材料。起诉的材料包括了起诉状,原被告的身份证明材料,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等材料。
1,368 2022.04.17 -
00:59
变更抚养权应该怎么做离婚后,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如果此时父母双方感情仍算较为融洽的,可以直接达成一致的抚养权变更协议。如果父亲和母亲对抚养权的变更,不能达成合意的,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要让变更抚养权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就需要公证机构的证明。
654 2022.04.17 -
01:02
男方该怎么变更抚养权离婚后,男方作为父亲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从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以及发展教育的角度出发,与母亲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变更抚养权协议,实现抚养权的变更。但是实践中,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离婚关系中最复杂的问题,如果女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男方就可以
71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