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一方名下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共同还负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一方婚前债务,离婚时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不算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范围包括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另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受到刑事处罚,而刑罚中就包括了罚金的处罚方式,同时也赋予受害人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权利。夫妻一方因民事侵权或刑事犯罪而产生的债务或罚金,是夫妻一方的过错或犯罪行为所导致,与夫妻的另一方没有法律联系。因此,该债务或罚金以及因民事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而生发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只能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
离婚前的共同债务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离婚前的个人债务一般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但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
2021.01.17 64 -
离婚前共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离婚前的债务符合以下条件的才是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3、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2021.04.14 104 -
婚前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前所负债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根据债务人举债的目的、用途和婚后公共生活的需要等因素综合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的婚前债务原则上是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
2022.04.14 310
-
夫妻一方婚前欠下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2022-11-13 15,340 -
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
2022-11-22 15,340 -
离婚前担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一般而言,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
2022-04-21 15,340 -
夫妻一方婚前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2023-04-30 15,340
-
01:15
离婚前的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要判断离婚前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遵循两大原则:一个是看欠下债务的时间,还有一个就是要看债务的目的。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欠下的债务,而且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和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欠下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共同偿还。就
673 2022.04.17 -
01:01
夫妻一方赌博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所负的赌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属于
464 2022.06.15 -
01:12
以贷还贷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判断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依据为: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确实是为共同生活所承担的贷款,就是共同债务,但是如果仅用于一方的其他消费,则不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此外,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
46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