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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能成为其他公司股东。股东只能是自然人或者是法人。不能是分支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只能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在职股东可以成立别的公司,但成立公司需要符合的要求是: 1、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 2、制定了公司章程; 3、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 4、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了设立登记。
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行为应当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如果该自然人股东同时具有董事或高管资格的,禁止公司向其提供借款。 法人股东是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公司借款的,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情形,该借款行为合法有效。
1.分公司不可以引入其他股东,其它股东只能持有总公司的股权。因为分公司只是分支机构,并不属于法人,也并没有股东。 2.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
公司本身不能购买或收购自己的股份,如果收购必须进行减资变更.你指的如果是公司的其他股东,那么公司的股东在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时应该是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如果你是高价购买,则应该没问题.你可以先
有四个股东的企业要出售,找来一个买主,后双方谈了价格,及付款方法,买主在转让协议一签了字。但没有拿到双方签字的协议。后因职工不愿突然解除劳动合同,吵了起来,四股东叫买主到场,一起与职工开会,买主承诺买
不可以引入其他股东。分公司没有股东,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只有负责人。分公司归属总公司管理,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除非公司章程中有规定,否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其中不包括股东质押股权。也就是说,股东质押股权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不需要经过股东会表决,也就代表不需要经过其
请求公司解散,不一定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原因出现时; 2、公司的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 3、因公司要合并,或者是分立需要解散的; 4、被吊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规定有质押的股权需要为有效真实的股权。不存在欺诈的情形质押的股权需要进行登记,只有进行登记过后的股权才能合法设立质押权,否则质押权不得设立,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股权的质押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登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