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法律中关于全案委托执行的规定有: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本辖区内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应当将案件委托异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
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 2、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3、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4、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
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
对优先权和担保物权在参与分配中的优先受偿权进行了规定。改变了《民诉法意见》参照原破产还债程序进行的分配顺序,确立了满足优先受偿权后原则上按照债权比例进行分配的顺序。
如果认为分配方案有问题的,应当先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 执行法院受理异议申请后,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或被执行人; 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在收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对有关异议不提出反对意见
债务是有清偿顺序的,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
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在接受案件线索后6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向申请执行人释明,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执行追加配偶最新规定如下:执行不能直接追加配偶,作为被执行人。这是为了保障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因为在审理以夫妻一方名义举债的案件中,原则上应当传唤夫妻双方本人和案件其他当事人本人到庭,庭审中法院会对债权人主张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询问配偶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
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