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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前的债务怎么分?

离婚之前的债务怎么分?

2022-03-25 23
普法内容
1、离婚前的债务如果是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 2、如果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或者另一方在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一个人名义所负的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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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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