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批捕逮捕有什么区别
批捕逮捕有什么区别

批捕逮捕有什么区别

2020-04-24 244
普法内容
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只有批捕才能逮捕,批捕是逮捕的前提,没有批准的逮捕都是非法的。具体来说: 1、执行的主体不同: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说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 2、执行的时机不同: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 3、二者的手段不同:逮捕是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捕是批准逮捕。
《中华人民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如何区分批捕和逮捕
    如何区分批捕和逮捕

    批捕与逮捕是两个概念,区别在于: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嫌疑人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做出的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则是由公安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做出的批捕决定,对嫌疑人实施收监等待公诉的具体行为。批捕是决

    2020-06-20 60
  • 报捕和批捕是否有区别
    报捕和批捕是否有区别

    报捕和批捕当然有区别,而且这两者有着很大的差别,报捕是指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报请逮捕,此时当事人是否会被批准逮捕还处于未知状态,而批捕则是检察机关经审核案件,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符合批捕标准,进而做出的批捕决定,此时案件

    2020-07-22 123
  • 批捕等于逮捕吗?
    批捕等于逮捕吗?

    批捕不等于逮捕。 批捕和逮捕的区别在于: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嫌疑人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做出的批准逮捕决定; 逮捕,则是由公安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做出的批捕决定,对嫌疑人实施收监等待公诉的具体行为

    2020-02-24 146
专业问答更多>>
  • “批捕,逮捕,起诉”与“批捕,拘留,逮捕”有何区别

    逮捕和逮捕是两个概念。区别在于,逮捕是人民检察院根据犯罪嫌疑人查明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是公安机关根据人民检察院作出的逮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狱

    2021-11-24 15,340
  • 2022年批捕和逮捕有哪些区别

    1、批捕一般指批准逮捕。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检察机关的权限,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的工

    2022-11-25 15,340
  • 没有批捕取保候审和逮捕区别

    没有批捕取保候审和逮捕,实际上就是取保候审与逮捕的区别: 1、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

    2022-02-26 15,340
  • 没有批捕现在逮捕与审判的区别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

    2023-04-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如何区分批捕与逮捕 01:12
    如何区分批捕与逮捕

    区分批捕与逮捕,最明显不同就是只有批捕了之后才能逮捕,批捕是逮捕的必要前提,没有批准的逮捕都是非法的行为;具体区分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说: 1、批捕与逮捕的执行主体是不同的,批捕指的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罪犯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861 15,340
  • 批准逮捕后有几种结果 01:22
    批准逮捕后有几种结果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批准逮捕后的结果具体为: 1、讯问,对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各自决定逮捕的人,以及对于公安机关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2、释放,如果在询问后发现是不应当逮捕的行为人,那么司法

    10,699 15,340
  • 批准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00:56
    批准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批准逮捕的情形有五点,分别是: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378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