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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份有限制,具体如下: 1、公司发起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发起人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董监高转让股份限制如下: 1、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
公司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有一定限制。公司发起人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并且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如下: 根据《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
我国《》明确规定:“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法》又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
(一)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二)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
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下列三种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1、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3、股东以直接交付的方式转让无记名股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能够转让,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明文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进行转让。但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转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需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时,应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变更登记:1、股东大会决议。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3、新股东的身份材料。新股东是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