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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一方父母支付
父母付首付,离婚时房产的分配方式为: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认定首付是父母对夫妻二人的赠与,房子写夫妻二人两人的名字,那么房子就属于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婚前由双方父母出首付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归该子女。
首付是父母出的,离婚时房产的分配: 1、一方父母于婚前出资购买并明确表明赠与自己子女的房产,离婚时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2、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并表明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可
首付是父母出的,离婚时房产的分配: 1、一方父母于婚前出资购买并明确表明赠与自己子女的房产,离婚时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2、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并表明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可
离婚后父母出首付买的房子的分割,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此时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
请问房产上的名字是谁的?当时父母首付,是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吗?如果不是的话是可以主张这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存在婚后还贷的部分,至少婚后部分是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你现在离婚的话是否想要
男女双方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如果是在男女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付首付的房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在离婚时,该房屋仍然为一方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剩余的贷款仍然为其个人债务。但是
父母出钱买的房在离婚时要如何分割,要看具体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父母是在子女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很容易理解;第二种情况:如果父母是婚后全款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这种情况房子也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