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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不告知赠与物瑕疵致人损失吗

故意不告知赠与物瑕疵致人损失吗

2021-04-09 112
普法内容
对于赠与物瑕疵故意不告知致人损失的,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一般情形下,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如果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需承担赔偿的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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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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