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彩礼的返还范围的原则主要包括: 1、公平原则; 2、照顾无过错方; 3、遵循当地风俗习惯等。 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
彩礼与嫁妆的分割与返还问题的规定如下: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前提;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前提,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子女一方的
离婚彩礼返还的标准是:只有在满足了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者两种情形之一,要求返回彩礼的请求才能得到支持。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 1、已经登记结婚
婚约彩礼纠纷是指:我国《婚姻法》,并未对婚约和彩礼作出规定,都只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的风俗习惯中,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一旦婚约解除,
最高人员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民法典》彩礼返还的新规定:如果双方没有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男女二人分手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已经给付的彩礼;如果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给付人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
彩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一般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是必须进行分割的。如果男方在离婚时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彩礼的返还,需要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共同生活的年限进行确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规定可以知道,彩礼返还的法定条件共有三点。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面三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通常就会判决返还彩礼: 第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为彩礼的性质属于附条件赠与,以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