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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违约行为包括什么

解除合同的违约行为包括什么

2022-04-16 346
普法内容
解除合同的违约行为包括以下内容: 1、延迟履行,是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未能履行债务的现象; 2、拒绝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 3、不完全履行的,债务人以适当履行的意义履行,但不符合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 4、债务人的过错,自始至终不能履行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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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超律师 姜超律师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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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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