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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后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可以吗

合同成立后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可以吗

2021-04-18 213
普法内容
合同成立生效后,不能主张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已经成立且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在此情况下,一方仍主张另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没有事实基础。 在合同已成立生效的情况下,尽可能地通过主张违约责任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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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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