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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股东资格是继承股权,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股东资格的确认是对股权归属的确认,而股权属于综合性权利,既包含财产性权利,又包含非财产性权利,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亦涉及诉讼标的额。因此,在确定案件管辖法院的级别时,股权的财产性价
继承股东资格是继承股权,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股东资格的确认是对股权归属的确认,而股权属于综合性权利,既包含财产性权利,又包含非财产性权利,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亦涉及诉讼标的额。因此,在确定案件管辖法院的级别时,股权的财产性价
股东资格继承中多个继承人的处理办法: 1、若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则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 2、没有上述协议的,则由继承人共同继承,或者由其协商各自继承的份额。
股东资格继承中有多个继承人的处理方式有: 1、按公司章程的规定; 2、无规定的,视为对股东资格的分别取得,即分别登记为股东,并按各自的继承份额析分持股份额。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并不当然继承股东资格,是否取得股东资格,根据由公司章程决定。如果在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前,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禁止股东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股东继承人则不能依法获得股东资格,而只能
多个继承人同时主张对股东资格的继承,是应该按多个继承人对股东资格的分别取得来处理,还是按多个继承人对一个股东资格的共有来处理,《公司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我们认为应按多个继承人对股东资格的分别取得来处
1、关于继承问题:根据《》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另有规定的除外。2、关于确定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或者办理
法定的第一顺序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
根据《继承法》有关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含: 1、配偶。 2、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生父母的兄弟姐妹、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法定继承的范围及顺序如下: 第一,配偶、父母、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父母指的是亲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也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