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房屋产权期限届满的可自动续期,一般来说最高续期费不得超过5位数,最低不得低于15.6元/平方米。具体费用如何收取依各地房管部门的规定。同时值得注意的,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0年产权的房子可以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
50年产权的房子可以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
50年产权的房子可以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
50年产权的房子可以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
买房五十年产权到期后,当事人可以申请续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依法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续期费用。具体续期费用的多少与是否减免费用,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
办理不动产证,需要经历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最后发证的流程,如果房屋登记机构有必要的,还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申请房屋登记,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交申请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