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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起诉孩子抚养权不一定要去孩子户口所在地。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起诉。通常情况下都是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说一般都是要在被告的所在地进行诉讼的,当然在孩子的户口所在地也是可以的。
领养的孩子上户口的方法:只有拿到民政局发的收养证明才能确实法律承认的收养关系、才能上户口。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子女户口一般应跟随抚养权一方。但是也没有强制规定户口一定要随着抚养权。如果其有利于孩子上学,孩子的户口可以在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所在的户口簿上。
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孩子年满18周岁的,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年满18周岁的,还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
1、领养非婚生子女需要到民政局办理领养登记手续。 2、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相关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
私下领养孩子的,应当先办理收养登记,然后再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登记。 当事人私下领养孩子的,应当到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应当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民族部门出具收养登记证后,收养人应当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起诉离婚中,即使涉及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孩子也不必须出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父母双方都有意愿直接抚养子女,且子女有跟随一方生活的意愿的情况下,如果子女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法院应当考虑其意见。在此情况下,孩子可以
收养被收养人的前提是收养人符合规定的条件,其之间的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另一种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符合条件的收养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收养协议,按照程序报主管机关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