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营改增政策落地不动产可纳入抵扣减税吗
营改增政策落地不动产可纳入抵扣减税吗

营改增政策落地不动产可纳入抵扣减税吗

2020-05-07 112
普法内容
是的。营改增扩围房地产、金融等四大行业建筑、不动产业税率11%不动产可纳入抵扣减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九条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第十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第十二条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双减政策落地
    双减政策落地

    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2020-07-04 112
  •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问题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问题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20-05-27 123
  • 不动产出租增值税政策
    不动产出租增值税政策

    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需根据不动产的出租主体甚至不动产取得时间和类型来确定。若为一般纳税人出租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增值税税率为5%,不动产在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则税率为9%;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则增值税税率为5%;

    2020-11-06 666
专业问答更多>>
  • 一般纳税人营改增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吗

    可以抵扣。营改增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

    2022-03-22 15,340
  • 劳务派遣营改增后纳税政策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

    2022-07-31 15,340
  • 营改增可以抵扣吗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式的都不能抵扣。

    2022-10-24 15,340
  • 营改增后,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得财产可以分两年抵扣或从2年抵扣

    可以,营改增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

    2022-02-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01:11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如下: 1、2019年4月1日至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

    18,592 15,340
  • 双减双增政策指什么 00:56
    双减双增政策指什么

    双减和双增政策均是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学生教育情况的相关政策。其中“双减”是指: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双增”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增加学生参加体育、艺术、运动的机会,另一方面是增加学生在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的

    18,096 15,340
  • 留抵退税政策 01:00
    留抵退税政策

    留抵退税政策如下:2019年3月21日晚间,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增值税留抵退税,是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举措。

    8,614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