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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或停止支付抚养费的情形:给付抚养费一方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没有能力按原协议的数额给付的,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抚养能力的。给付抚养费一方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没有经济能力的。
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
抚养费变更的情况有哪些呢?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
抚养费的变更有两种,第一种是增加小孩的抚养费,第二种是减少小孩的抚养费,每一种都有条件限制。 增加的条件: 1、子女突患重病需要增加费用的; 2、子女升学导致教育费和生活费不够的; 3、子女侵害他人造
抚养费的减免,必须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进行。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的情况是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或者子女身患疾病,抚养—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此外,有给
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不能签合同: 1、有抵押或担保条款的劳动合同不能签; 2、附加不合理条款的劳动合同不能签; 3、生死自负的劳动合同不能签; 4、口头用工劳动合同不能签。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
抚养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法院可剥夺抚养权: 1、抚养人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的,导致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 2、将未成年人放于无人看管和照顾的情况下,导致未成年人可能面临死亡、或严重危险的,经教育后不改正的; 3、拒绝履行
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经过培训、学习仍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内容; 3、存在严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职行为,给用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