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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例如,甲意愿成为某公司股东,但其不方便直接出现在股东名册上,甲和乙签订合同,由乙代替甲担任股东,实际获利人是甲。此处,甲是实际投资人,
冒名股东与实际股东的区别是权利义务不同,冒名股东,是指冒名者以虚拟人(如死人或者虚构者)的名义,或者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并注册登记。冒名者实际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并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有权利并承担风险。
1、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 2、在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就出资约定合法的情况下,二者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实际出资人则与名义股东相对,为隐名股东。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公司股东实际履行出资义务,未与他人订立持股协议的,为实际出资人。如果公司股东没有实际履行出资义务,而是代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则是名义出资人。
一般来说,名义股东需要参与公司的设立、登记事项,对自己的名字记载于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是明知的,那么对实际出资人的出资瑕疵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名义股东是被冒名登记的,则名义股东不具有股东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在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
公司的资本指的是注册资本,是股东认缴或实缴的出资金额。而公司的股权,指的是股东依据其认缴或实缴的出资金额,从而享有的股东权利。也就是说,股东享有股权的基础,是股东向公司认缴或实缴了对应的出资。而所有股东认缴或实缴的全部出资之和,就是公司的注
虚假出资,即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设立人间的合同约定,对公司承担一定数额价值的出资义务,但公司股东为避免自身相应价值财产完全转让给公司,而以实际价值远低于约定价值的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伪造已实际履行完毕出资的客观状态。该行为会使公司虽然
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的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1、法定性不一样。公司章程依法是必须制定的,而股东合伙协议则法律没有要求股东必须签署,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股东合伙协议是可有可无的; 2、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文件,而股东协议则是任意性文件,公司章程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