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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履行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自然人属于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安全生产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活动或者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既包括企业法人,也包括不具有企业法入资格的经营单位、个人合伙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在职工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在职工劳作过程中,尤其是高危的工作,用人单位是必须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普及,否则一旦发生重
事故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是指依照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和公民。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
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主体必须是事故责任人。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是强制的。该保险应属于商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但目前其还没有作为强制性保险的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针对高危行业开办的险
事故责任分析的依据是: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在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安全一岗双责是指:一岗”是指领导干部职务对应的岗位;双责是指领导干部既要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全市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党政主要领导,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