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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婚前发生矛盾的当事人若主张返还彩礼是可以获得支持的,因其还没有共同进行生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等情形,人民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
结婚后不管多久彩礼都并不能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法定退还情形,比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那么结婚之后不管多久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
结婚时间短离婚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当事人可主张返还彩礼 (一)双方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的; (2)男性在结婚前支付彩礼,生活困难。 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况,法院一般不支持返还彩礼。 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况,
1、理论上关于彩礼的性质、应否返还有数种观点,但一般对彩礼有规定的国家在学理上或立法上均认为此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这一理论既符合公平原则,也不与婚姻的伦理观念相违背。依此观点,彩礼赠与行为一经双方当事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我国民法,离婚后,可以要求以下三种情况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 3、婚前支付,支付人生活困难。
离婚时彩礼一般不分割,彩礼一般视为附条件的赠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下列财产为
彩礼一般是男方在结婚前给女方的,用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男方将彩礼给了女方之后,一般就认为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一般男方是无权请求返还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中的任一种,人民法院应
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收受的彩礼,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或者分配。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女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收到的彩礼,属于女方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