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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效力是指公司解散作为一种法律事实状态所引起的相关法律关系的变化。公司解散效力的分类有: 1.公司即将消灭,依法必须进入清算程序;如果是合并分立导致的解散,也必须依法处理现有的债权债务。 2.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不得继续经营业务,
贪污罪的形式包括: 1、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 2、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 3、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4、内外勾结,迂回贪污;
请求解散公司的具体情形有公司连续多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解散后应当及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解散情形主要有: 1、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通过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解散公司; 公司因合并而解散; 三、公司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法律规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
公司解散的形式有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
公司解散的形式有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解散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一般解散, 一般解散的原因指的是只要有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公司即可解散,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般解散的原因有: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已满或者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解散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到期或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的解散事由; 2、股东大会或股东开会决议解散的; 3、因为分立或者公司合并需要解散的; 4、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公司营业执照、并责令
公司解散的条件有以下五种情况: 1、当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 2、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规定公司解散事由时,则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公司的决议必须要经过股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