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董事会的基本形式
董事会的基本形式

董事会的基本形式

2020-03-11 137
普法内容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至十三人; 2、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3、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及基本情况
    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及基本情况

    董事会成员由一名董事长,一至两名副董事长以及数名董事构成。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任期最高不超过三年,具体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

    2020-02-02 133
  • 仲裁协议的基本形式
    仲裁协议的基本形式

    仲裁协议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即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和其他书面方式。 仲裁条款是比较普遍的一种方式,一般是在主合同中写明合同发生纠纷提交某某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协议书是指双方当事人表示将纠纷交由仲裁机构仲裁的书面文件。 其他书面形式

    2020-02-06 166
  • 建设法规的基本形式
    建设法规的基本形式

    建设法规的表现形式如下: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技术规范;建设法规调整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和其相关的民事关系。

    2020-06-05 364
专业问答更多>>
  • 临时董事会基本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董事会召开的条件: 1、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2、1/3以上董事提议; 3、监事会提议。 《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2023-03-05 15,340
  • 董事会会议形式有哪几种

    董事会会议形式有以下两种:定期召开,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临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2023-09-27 15,340
  • 董事会会议形式由谁主持

    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2、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022-10-12 15,340
  • 对赌协议的基本形式

    对赌协议的表现形式有如下几种: 1、现金补偿型。即未达到对赌目标融资方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对投资方进行现金补偿。反之,投资方给予融资方一定的现金奖励。 2、股权调整型。即融资方未达到对赌目标时,目标

    2023-03-1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区别 01:02
    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公司的董事组成的,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这二者在职责、成员任期等方面存在差异。股东会负责的关于公司大局方面的决策,而董事会负责的是

    1,631 15,340
  • 董事局和董事会有什么区别 01:16
    董事局和董事会有什么区别

    董事局和董事会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其实区别不是很大。 董事局是使用于特大型企业的集团整体,即总董事长。董事长可以是集团或者是自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主席兼董事长,意思就是它是公司的总董事长,也是一些子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是通过几个董事而

    1,714 15,34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01:34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相对简单,法律未做规定的,公司章程可自主制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的,由副

    6,119 15,340
公司法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