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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订立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股权代持协议想要出让股份可以。实际出资人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的,可以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出让股份的流程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股权代持协议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是有效的。股权代持协议是指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的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的合同。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
股权代持协议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是有效的。股权代持协议是指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的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的合同。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
代持股协议是否有效要下列要件,具备的,协议就是有效的: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内容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3、不损害国家、集体的、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代持股协议是否有效要下列要件,具备的,协议就是有效的: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内容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3、不损害国家、集体的、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代持股协议属于一般民事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即成立生效,即需满足当事人适格、标的、意思表示真实且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合同的无效事由包括:合同违背公序良俗、合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之间
股权代持,又可以被称为“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者假名出资”,主要指的是他人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替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者股份处置的方式。 首先,法律是认可股权代持的合法性的;其次股权代持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内部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需要按照协议的具体内容来作出判断。首先,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份。因此,如果不具备合同无效的情况,内部转让股权的行为都属于有效的行为,而且其他股东无权宣告这一项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