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有优先受偿权吗?
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有优先受偿权吗?

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有优先受偿权吗?

2021-04-17 82
普法内容
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有优先受偿权。法定优先权属于担保物权,依附于所担保的工程而存在,其功能是担保工程款优先支付,具有一定的追及效力,被担保的工程发生转让不影响受让人行使优先受偿权。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债权多重转让时,受让人优先权如何确定
    债权多重转让时,受让人优先权如何确定

    第一,在债权多重转让时,已对其履行通知受让人应优先于未履行通知的其他受让人。 第二,在债权多重让与时,都已履行通知义务的。此时应按履行通知义务的时间先后确定受让人的优先权。 第三,在债权多重让与时,都没有履行通知义务,仍应该分情况处理: (

    2021-03-18 111
  • 建设工程结项费分包人应享受哪些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结项费分包人应享受哪些优先受偿权

    分包人在总承包人或转包人怠于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时,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在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均有效的情形下,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分包人对自己承建部分主张优先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因总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权损害分包人利益的,分包人可就其

    2021-03-25 68
  • 建设工程中对于分包人能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中对于分包人能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中对于分包人在总承包人或转包人怠于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时能享有优先受偿权。在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均有效的情形下,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分包人对自己承建部分主张优先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因总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权损害分包人利益的,分

    2021-03-27 156
专业问答更多>>
  •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如何转让

    建设项目的优先补偿权一般不得转让。其观点是,该权利属于承包商,因此不能转让;该权利是对建筑工人的特殊保护,转让该权利不符合项目优先权的立法意图。

    2022-01-05 15,340
  • 工程款做债权转让受让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①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其在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转让而取得工程款债权,故其应享有该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②法定优先权属担保物权,具有一定追及效力,其功能是担保工程款优先支付,该权利依附于所担保工

    2022-07-02 15,340
  •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获得优先受偿权吗

    (1)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转让取得工程款债权,应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②法定优先权属担保物权具有一定的追及效力,其作用是优先支付担保工程款,该权利依附于担保工程,即使被担

    2021-11-11 15,340
  • 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可以转让吗

    1、承包人是不能够将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转让给他人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赋予承包人的,而且仅限于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 2、原因有二: 第一,民法典合同编中有关于从权利同时转让的规定中有从权利专属于

    2022-06-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股权转让可以转让债权债务吗 01:23
    股权转让可以转让债权债务吗

    股权转让可以转让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是公司的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来说,股权的转让是通过转让的交易双方达成的协议来进行,因此会约定债权债务转让的情况,一般的债权债务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当然,有些责

    1,152 15,340
  • 受让股权后债务怎么处理 01:09
    受让股权后债务怎么处理

    受让股权后债务的处理流程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1、需要与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 2、转让股权方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召开股东会议,经过原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

    520 15,340
  •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怎么转让 01:06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怎么转让

    债权人死亡之后债权的转让有以下这几种情形: 1、债权人死亡后,他的个人债权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债权里生前立有遗嘱对债权有相应处理的,按照遗嘱进行办理; 2、债权人死亡之后,属于夫妻共同债权的,由配偶继续持有债权,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 3、债

    900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