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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指定儿女继承房产时,书写遗嘱的内容如下: 1、本人身份的说明。 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 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有任何利害关
没有继承权。 依据民法典,继承权的继承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在
1.祖父母生前立下合法遗嘱,指定孙女作为继承人的;2.子女(也就是孙女的父母)在自己之前死亡的,孙女有权代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也就是代自己父母的地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立共同遗嘱,且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最好将遗嘱进行公证,也就是立公证遗嘱,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儿子是唯一的继承人即可,但前提是女儿要有生活来源。 当然公证遗嘱不是必须的,立自书
关于继承权可以转赠给别人吗问题的回答是法定继承人将其应继承份额赠与给其他法定继承人,属继承人之间的自愿处分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继承份额,虽然没
1.首部。(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2.正文。(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
1、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订立遗嘱没有将遗嘱分配给女儿的,女儿原则上是不能继承遗产的,如果女儿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可以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为六种身份的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孙子女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故通过遗嘱将财产赠与孙子女的行为属于遗赠。遗赠与遗嘱的不同点在于:1、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
膝下无子女遗产留给谁继承,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办理继承; 2、没有子女的,应当由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父母; 3、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
遗产继承女儿有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