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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条件。 2、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客观条件。 3、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
债务人的赠与是否合法视情况而定。 1、如果债务人没有出现债务违约,赠与财产不是为了逃避债务的,并且赠与的财产是合法的,就是属于合法的行为。 2、如果债务人无偿赠与财产,赠与的行为对债权人利益造成侵害的,债权人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赠与的行为不
能。所谓可撤销的赠与合同,一般是指赠与人可以以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的赠与合同。对于赠与人可以撤销的赠与合同,赠与人的债权人也可以依《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
债务人赠与他人房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债务人赠与他人房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债务人赠与他人房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债务人赠与他人房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债权人撤销权,需要满足以下的构成要件:1、客观上,债务人实施了损害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2、主观上,债权人与第三人都具有恶意,但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不要求第三人具有恶意。具体来说,客观要件的损害债权行为,主要包括了:1、债务人无偿转让债务人
债权人撤销权,指的是如果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危害行为的权利。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因为债务人放弃自己已经到期的债权,或者无偿向他人转让财产,由此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
债权人撤销权指的是债权人发现借款人有低价出售自己的资产、或者放弃到期债权等的行为,已经侵害到自己债权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权利;因为借款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因此导致债权人经济造成一定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