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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财产的分配:企业依法缴纳必要的所得税之后,剩余财产便可以在企业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了。剩余财产的分配应根据不同情况,按不同方式来进行。 剩余财产分配以后,清算工作中的财务处理即告完成。这时,清算机构应出具有关报告和报表,并聘请注册会计师对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七款规定:企业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将包括存货和固定资产在内的剩余财产向股东分配实质上属于抵偿股东投资资产,应此应当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计税价格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如下规定计算:纳税
根据财税60号文件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
债权人权益就是负债。这句话是针对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来解释的。但真正的所有者权益还不能这么简单地理解。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
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指股东对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财产有分配的权利。股东对其出资的所有权就直接体现受益权、转让权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上。股东能够得到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的前提条件是公司依法进行清算时,其全部财产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
公司剩余财产应按照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公司法》并未规定其他分配方式,目前我国实践中大量存在“优先股”或类似操作,即由某个或某些股东先行分配公司剩余财产,若有剩余,再由其他股东分配,主张这样的
公司破产之后按各债权人的申报顺序进行清偿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之后,需要成立专门的清算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当通知、公告本企业债权人,清理债务、债权,并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法律规定清算组的此项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资不抵债后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破产之后,公司应当及时成立清算组对法人财产进行清算。公司财产应当向偿还债务,债务包括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公平原则。公司分配股权一般要考虑的原则之一就是公平原则。即在分配股权时一定要按照公平原则去做,公平是指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按照利益均沾想法,照顾到每一个人。公正原则。公司分配股权一般要考虑的原则之二就是公正原则。合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