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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放弃探视权可以要回来。探视权作为一种身份性的权利,既无权放弃,也无权剥夺,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抚养子女方的法定权利。该协议中关于探望权的条款为无效条款。因此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要求探视。
探视权一般无法放弃。因为探视权虽然属于法定权利,但同时也属于法定义务,不得擅自放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且该权利的具体行使方式由双方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想阻止对方探望子女,
探望权既是法定权利又是法定义务,是不能放弃的。因此,建议离婚的时候不应当放弃探望权。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离婚协议不可以放弃探视权。 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父或母特有的权利,是一种延伸的亲权,不能自由处分。 一般情况下,探视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父或母方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所以放弃探视权的意思表示不具
1,即使你当时签订协议放弃探望权,也是无效的,现在可以通过法律明确探望权的方式。 2,探视权是法定权利,一方有权要求探视孩子,若对方阻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明确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若对方再阻拦,法院会警告
离婚协议不可以放弃探视权。 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父或母特有的权利,是一种延伸的亲权,不能自由处分。 一般情况下,探视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父或母方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所以放弃探视权的意思表示不具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母亲直接,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处理父母子女关系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基本原则。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不仅仅是一种权利,同时也是一种义务,而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放弃子女探望权。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也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其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处理父母与子女关
离婚协议之中是可以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离婚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对于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权,债务,财产作出约定的协议。离婚协议应当是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约定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外一方自愿放
离婚后有探视权,探视权是法定的权利,从法理的角度来说,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的权利。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针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