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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税务不是独立的,分公司的纳税行为均由总公司代为完成。法律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可以的,分公司的发票就应当分公司入账核算才是的。各自核算绝对不能抵扣他人进项税额,网上申报也没有这功能程序。增值税发票名称也是总公司,当然总公司可以抵扣。但货物在分公司,总公司会计肯定带来麻烦要操作。
不可以。原则上合同方与税票开出方(收据开出方)须一致,也可要求原合同方出具书面《委托收款书》原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一并作为支持文件办理结款。
不可以,分公司负责办理部分业务,总公司才是具有最终解释权的,不管分公司接到还是总公司接到,外经证必须是总部开具的,法律问题也是总部承担的最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
可以开发票。但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
分支机构也可以开具发票,但合同也须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并在当地纳税。一般情况下,所得税汇总到总行所在地缴纳,其他在分行所在地缴纳。分支机构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
可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分公司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不能独立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的承担责任。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由总公司进行管理与承接,即分公司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
分公司不独立核算的报税方式如下: 1、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具体根据总公司要求确定; 2、国税这块,经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分公司实行增值税预征,然后由总公司统一
申请破产需要以下条件:1、企业必须是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所谓严重亏损,一般是指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企业的资产总和小于其债务总和。2、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条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