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离婚儿子抚养权问题的争取要尽量搜集有利证据,法院会根据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可以争取儿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并不影响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双方都可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两人可以协商子女的抚养权,协商一致后,不抚养的一方需要按时支付抚养费。如果没有协商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如果孩子的父母健在,那么爷爷奶奶基本上是不可能争取孙子的抚养权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是有顺序规定的,其中,父母是第一顺位抚养权,而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的抚养权,属于第二顺位抚养权,只有孩子的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主动放
儿子死亡,如果儿媳没有死亡并不愿意放弃抚养权,公公婆婆基本上是不能够争取孙子的抚养权的。因为我国民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的抚养权是第一顺位抚养权,而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的抚养权,属于第二顺位抚养权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一、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对于所有子女均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孙子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
我国新《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间内的子女
幼儿教师的身份,意味着能够较好地照顾自己的子女。但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只能作为其中一个参考因素,并不能决定是否能够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之规定,法院会衡量和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条件,做出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在双方争取抚养权的时候,不应该抢孩子,也不应该藏匿孩子双方都应该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抢孩子会对孩子造成一定的伤害,导致孩子与父母之中的一方长期分离,母爱或者父爱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法律并没有说哪一方把孩子抢到自己的身边,让孩
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条件,抚养能力,而且都要求抚养孩子的,如果有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是丧失了生育能力,那么是法院会优先考虑将孩子的抚养权给上环的一方。但这不是绝对的,如果虽然丧失了生育能力,但是自身并没有抚养能力,或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