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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三分之二多数的权利是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等决议需要特别表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不得对此作出另外的约定。
日常在创办企业的过程当中,公司想要更加正规的发展,肯定在行驶任何决策的时候,不能只听一个人的意见。必须要尊重其他股东的想法,所以我国公司法当中做了三分之二相关规定,三分之二是指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此即一股一表决
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主要有选举权以及被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还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公司法》关于三分之二多数的权利的规定是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等决议需要特别表决。公司章程不得对此作出另外的约定。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
1、《公司法》关于三分之二多数的权利的规定是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等决议需要特别表决。公司章程不得对此作出另外的约定。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
1、《公司法》关于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的事项包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是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能够通过公司章程进行变更。 2、法律依据《公司法》
三分之二多数权利的规定根据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益权,另一类是共益权。 自益权,即股东用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包括请求分红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下的财产的权利。 共益权,就是股东参与公司经营活动和管理事务的权利。但其实,共益权对公司和别的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的权利有: 1、知情质询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其有权复制、翻阅公司章程、股东会的会议纪要、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会议决议以及财务报表等;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其有权翻阅公司章程、股东花名册、债券的票根
民法典并未直接指出房产继承这一种继承方式。民法典主要规定了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这两种继承方式。但是关于房产继承,当事人当事人可以依据以下主要的法律条文来作出判断: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2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的时候,遗留下来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