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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公司清算组不依照规定报送清算报告,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需要备案。清算组备案,是指公司各种原因解散后,成立清算组时,清算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
注销公司需要清算报告。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文件。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一百八十八
可以委托律师调查该公司是否经过清算后才注销,以及清算程序是否合法。如果未经清算或清算程序不合法,可以要求该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清算组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一百八十八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一百八十八
公司注销清算报告要包含的内容有: 1、清算组负责人及成员,同时要将清算组人员名单向工商局进行备案; 2、公司情况登记,一般包含: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出资情况等信息; 3、通知债权人,同时需要在报纸上刊登清算注销的公告; 4、截止到清算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