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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的合并是指多个法人成为一个法人,公司分立是指一个法人成为多个法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合并以及分立都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因为合并和分立而解散的公司不需要清算即可注销登记。
1、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2、对于一些跨行业经营的综合性公司,通过分立的方法,实现产业专业化,通过分立缩小管理幅度,缩短管理流程。
1、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2、对于一些跨行业经营的综合性公司,通过分立的方法,实现产业专业化,通过分立缩小管理幅度,缩短管理流程。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后者仅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设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法
公司分立,是指将一个公司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一个法人实体分解成若干个企业组织,是公司资产的重新组合。公司分立的结果,一种情况是原有的公司仍然存在,但从中分立出了新的公司,当然这不是分公司形式,而是独立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成立分公司,首先需要申请人持有关的材料,到工商行政局提出设立分公司的申请,针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行政局会准许登记,同时会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可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至工商行政局换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上市公司国有控股是指政府或国有企业单位拥有50%以上股本,以及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资产财务状况,并以此获取资本收益的权利或依其持有的股份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