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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土地侵权案件,当事人应先申请政府进行处理。当事人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确权争议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
如果土地确权是有争议另一方不得确权。因为法律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双方应当先解决争议,然后再进行确权。
两家争议土地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进
当事人协商解决: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土地纠纷发生以后,由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的办法。协商解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当签署协议。该协议
有争议的土地确权方式是当事人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有关机构进行调解。如果纠纷双方是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如果纠纷双方是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
土地确认后,如有争议,当事人可向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处请求处理;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县政府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先调解土地纠纷,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