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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当按照企业章程、合同、协议或者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收到的货币、实物和无形资产确认投资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由合并方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技术投资,需要对技术进行估值,确定投资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和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依法用货币估价转让的非货币性财产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作为
股东没有按时出资,公司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没有按时出资的股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还应当补足其所应当出资的资本,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如果是股东没有按时出资而导致公司无法经营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未出资的股东就公司的实际损失为限进行赔偿。
公司股东不履行足额出资义务,在法律看来,就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确认股东资格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选择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例如是
股东未按时缴纳出资的,需要补缴出资,同时,还要对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按股东之间的投资协议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
股东资格,是出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股东资格取得的判断标准。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向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确认公司股东是否已经实缴出资: 1、核查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2、查验会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收取银行询证函、银行进账单。 股东出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股东虚假出资的话,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足额地补缴相应的出资。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的时候,每个股东只需要认缴相应的出资额部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就不需要按照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