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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不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的。非上述三类公司的其他企业,均未禁止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因此根据民商事领域“法无禁止即可行”理论,其法定代表人可以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
公司法规定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但是只要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不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那么董事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主要是承担公司的税务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以及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公司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的风险。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以现行公司制度,担任了公司董事、经理、监事等职位的负责人不能担任财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小企业遵循小企业会计制度,这样做是违反规定的。财和负责人做好报表给
公司法人担任财务负责人是不可以的。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以现行公司制度,担任了公司董事、经理、监事等职位的负责人不能担任财务负责
不可以 当然不能是同一个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 根据财经法规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股东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即股东能做财务负责人。 生活中,因为财务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都为领导班子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允许做财务负责人的。 严格来讲财务人员要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
公司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今天我们来讲讲拟挂牌新三板的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问题。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
首先需要确定,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因此就算是破产,公司还是会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责任。因此,公司破产时,债务应当由公司本身负责。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应当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