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原告无正当不出庭的,按撤诉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62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1、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一般有以下情况,原告可以不出庭:(1)原告不能表达意志;(2)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意见。2、按自动撤诉处理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将作为撤诉处理。
1、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一般有以下情况,原告可以不出庭:(1)原告不能表达意志;(2)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意见。2、按自动撤诉处理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将作为撤诉处理。
1、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一般有以下情况,原告可以不出庭:(1)原告不能表达意志;(2)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意见。2、按自动撤诉处理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将作为撤诉处理。
夫妻一方向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一方不出庭应诉的,根据不同情形采取不同措施: 1、如果被告方目前下落不明,传票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来送达。等到公告期满之后,开庭时如果被告因为下落不明的原因,没有到庭应诉,此时法官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债务起诉被告不到场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在债务纠纷中被告不是必须到场的,被告不到场并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及作出判决。被告不到场并不意味着被告必然败诉,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原告也有可能败诉。需要注意的是,如
夫妻二人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被告经过法院传票传唤之后,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不同情形采取不同措施: 1、如果被告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送达传票,公告期满之后视为已经送达。此时,开庭的时候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