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阴阳合同具有哪些表现形式
阴阳合同具有哪些表现形式

阴阳合同具有哪些表现形式

2021-02-19 91
普法内容
阴阳合同的表现形式如下: 1、虚高的房价合同交给银行,以申请更多按揭贷款; 2、填低房价的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以便少交税; 3、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形式合法,但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未进行备案或变更登记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阴阳合同中阳的表示阴阳同时表示具有效力么
    阴阳合同中阳的表示阴阳同时表示具有效力么

    “阴阳合同”中“阳合同”不具有效力。“阴阳合同”中,“阳合同”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不发生效力,属于无效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

    2022-12-27 69
  • 假冒专利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
    假冒专利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假冒专利构成刑事犯罪的表现形式如下: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

    2020-01-11 85
  • 非法传销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
    非法传销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

    非法传销的表现形式如下: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

    2020-10-05 112
专业问答更多>>
  • 阴阳合同纠纷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并非法律术语,其概念主要明确于《招标投标法》颁行之后。“阳合同”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

    2022-07-06 15,340
  • 合同诈骗具有哪些表现形式?

    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具体有: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

    2022-06-09 15,340
  • 合同诈骗具有哪些表现形式

    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

    2022-06-10 15,340
  • 合同诈骗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具体有:以虚构名义签订合同的;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诱骗对方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的;收受款项后逃匿的等等。

    2022-06-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假冒专利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00:52
    假冒专利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假冒他人专利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该专利标记是他人已经取得的、真实存在的专利。假冒专利其表现形式主要如下: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宣传广告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

    340 15,340
  • 徇私枉法罪有哪些客观表现形式 01:08
    徇私枉法罪有哪些客观表现形式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到追诉。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徇情,仍然对其进行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的,就属

    1,474 15,340
  • 合同违约形式有哪些 01:23
    合同违约形式有哪些

    合同违约形式包括以下几种: 1、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 2、由于合同的标的不明确、不具体而造成的违约。 (1)是标的物的质量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样品与交付的产品相差太远; (2)是标的物的价款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有的没有规定计价单

    511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