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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均等分配,特殊情况下可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 3、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该不分或少分。
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对于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也应当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之间并无先后次序之分,原则上均分;但是约定不均分的,可以不均分;并且对于无劳动能力,不能自理的继承人应当多分。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三顺序:直系亲属。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没有“ 第一继承人、 第二继承人”的说法,法律规定的是 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只要有一个人在, 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只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一个都没有,才由 第二顺序继
1、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之后,第二继承人就没有继承权,也就没有相关的继承份额和比例。 2、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年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平均分配的。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同等的继承权。如果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遗产的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3类: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和父母两个定义需要重点理解:
我国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可以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这两类。具体来说,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以下3类人群: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以下3类人群:1
在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财产继承顺序如下: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但是对公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也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上述所说的父母,包括了养父母与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也包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