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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发生风险的原因是: 一、投资风险; 二、非建筑企业原因造成的社会风险和客观风险,如地震等自然灾害,这种风险一般难于预料和防范; 三、主观类风险,这里特指不讲诚信的欺诈类风险。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对企业来讲有: 1.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如合同订立把关不严; 2.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如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对工程工期的影响,施工变更、现场洽商等是否及时进行签证确认等。
采取下列措施防范风险:1.发包方必需对承包方的主体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等级证书、安全生产合格证以及其以往承包工程的质量。2.建设工程应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建人,并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操作。招投标应公平、公正、公开
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经发包人或者监理单位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
建筑施工合同风险防范的基本措施有: 1、采用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办法,减少合同中的漏洞。大中型合同一般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为了预防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中的索赔,特意聘请有经验的
建筑施工合同风险防范的基本措施有: 1、采用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办法,减少合同中的漏洞。大中型合同一般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为了预防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中的索赔,特意聘请有经验的
工程合同私自签订一些工程合同签订双方为了一己私利,不惜触犯法律,对合同进行私自更改签订。具有法律保护效力的工程合同的签订是有公正平等性的。任何一方因自己的利益而对工程合同的小动作都是不具法律效力保护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采用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并且对于附加条款也要仔细的推敲。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着重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1,合同之中是否对工期期的认定是否有明确的约定;2,合同之中是否明确约定了安全文明施工的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