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附带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未来确定的期限作为合同条款,合同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附加期限是双方约定的未来确定的时间,可以是具体的日期,如一年、一个月、一天;也可以是一个期限,比如合同成立之日起五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生效的
未约定履行期限合同如果想解除,则需要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或者当出现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以及下列法定情形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
对于法定解除合同的期限有没有限制,事实上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无论是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间,即法律预定的关于解除权于存续期间届满时当然消灭的期间。一般情况为一年。
合同解除的时间限制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依照法律规定解除。没有法定或约定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一般该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一般应当在
现实交易中,附条件的合同再常见不过,但其中“条件”二字所表达的不同含义却颇值得玩味。譬如,附条件生效或者解除合同中的“条件”,与约定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解除合同中的“条件”内涵往往模糊而富有争议。当事
据中国《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有两种。 第一种是在法定或当事人约定期限内行使。需注意的是无论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间,解除权于预定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当事人
根据《合同法》有关合同的法定解除的规定: 出现以下法定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以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的原因: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该合同应该消灭; 2、拒绝履行: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明确表示
固定期限劳动如何解除要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
合同法虽然赋予了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如果当事人怠于行使解除权,权利当然就会据此消失。具体来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要根据解除合同的情形的不同,作出不同的区别。对于协议解除的情形,并不存在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说法。这主要因为,协议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