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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我国目前不存在生效的《婚姻家庭法》,但《民法典》中涉及婚姻家庭制度,且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确认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
一、婚姻自由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结婚自由是指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 二、一夫一妻原则。一切公开的或者隐蔽的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 三、男女平等原则。仅就婚姻法而言,男女平等是
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果没有离婚的情况又再婚,有可能涉嫌重婚。法律上没有什么自动离婚的说法,不构成离婚,应当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并批准后才算离婚,
1.矛盾缓和 婚姻家庭纠纷多由琐事日积月累引起的,一旦爆发容易使矛盾极度对立,要马上彻底解决双方的矛盾,并非易事。因此,首先要做好缓和双方矛盾的工作,确保矛盾不进一步恶化,以免造成难于挽回的后果影响社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
婚姻家庭法无效,婚约终止后一般应返还民法典知识中的彩礼。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双方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婚前支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
一般来说,要适用家庭处境化原则,一般是为了解决家庭矛盾纠纷。家庭处境化原则指的是,要求在观察和评估家庭成员的需要时,把家庭成员放在家庭的日常生活中。注意评估受助家庭成员的需要。与受助家庭约定初次会谈的时间和安排、为初次家庭会谈作准备以及安排
离婚时分割房产可以遵循下面几个原则: 第一,协商原则。离婚房产如何分割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尊重当事人的财产权利; 第二,平等原则。如果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决定房产分割方案。法院在分割时首先会遵循平等原则,男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