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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死亡的,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因此,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公租房是不可以继承的,以下同住人可以继续租赁: 1、本市暂无常住户口,因与原承租人或同住人结婚而在该公房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 2、因服兵役、就学、服刑等原因,户口迁出原承租人生前承租公房,但在原承租人死亡前实际居住生活于该公房内,且在
承租人死亡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可继续租赁。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者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因此,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内死亡的,与其生活在一起的人或者共同经营者,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因此,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可以按照原租
承租人死亡的,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因此,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内死亡的,
可继续租赁。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内死亡的,与其生活在一起的人或者共同经营者,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因此,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
遗产是公民去世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子、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等等。 居住权,即对房子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有很强的人身性,享
商铺租赁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商铺租赁权若是在婚姻关于存续期间获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商铺租赁权若是夫妻一方婚前获得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以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
合同到期如何续签,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做出约定,加以明确。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要求合同到期必须续签或不得续签。那么当事人就有很大的任意性。合同双方可在合同到期前的合理期限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续签,对方愿意续签的,双方得以延续合同。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