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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构成骗婚,我国并没有骗婚的规定,但女方可能构成诈骗罪。男女双方未同居,未领证的,对方反悔不结婚的,属于法定的可以退回彩礼的情况,男方可以向女方主张要回彩礼。女方不同意退回彩礼的,根据具体情况,女方可能构成诈骗,男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男女二人结婚没有办理结婚证的,说明双方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自然不存在离婚的问题,男方和女方分手后,有权利要求女方将自己之前给付的彩礼退还给自己,因为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应返还彩礼的情形。
结婚不到一年离婚是否需要返还彩礼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刚刚结婚一个月就办离婚手续,聘礼是不需要退还的,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是归女方所有的,但是如果存在结婚之后未共同生活在一起,没有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
聘礼返还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限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聘礼的,如果查明隶属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
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离婚时是不需要退还给聘礼,聘礼具有赠与的性质,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的,给付之后是归女方所有的,属于个人财产,夫妻俩办理离婚不需要返还聘礼,也不需要进行分割。
聘礼能否退还,需要联盟聘礼的性质、数额、用途等情况综合考虑。有下列三种情形,能够要求返还: (一)两方未解决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两方解决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有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
夫妻双方结婚不到半年,在离婚的时候是否需要退还礼金,需要分情况来讨论。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时已经进行了实质的夫妻生活,就意味着已经实现了男方在结婚的时候,赠与女方礼金行为的目的。换句话说,赠与礼金属于带有目的的附条
离婚时,彩礼需不需要退还,可以根据下面两种情况来判断: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结婚登记,那么彩礼作为附条件的赠与,赠与条件已经成立,所以赠与已经完成,彩礼属于一方接受的礼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作为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方接受的礼金,应当认定
结婚一个月离婚,男方的彩礼一般情况下是要退的。 1、结婚一个月离婚,如果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彩礼应当退还。 2、主张由于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一方负有举证的责任。 3、彩礼在法律上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