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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转业费可以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夫妻离婚时,应当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的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能达成约定的,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
军婚对于复员费的分割取决于双方结婚的年限。根据法律规定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然后进行均分。 所谓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
军人退役前离婚是可以分割转业费的,但是分割的多少,还是需要双方自行沟通的,只要双方愿意,可以由双方决定分割的方式处理,但是不能当双方不能达成一个协议的时候,法院出面就直接按司法程序来判决分割的方式。
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
1、军人退伍费、转业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以夫妻婚姻关系存在年限进行相应的计算而确定。 2、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也就是说,上述财产即使判决离婚了,也是不允许分割的。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
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一般都是在夫妻双方提出离婚之后进行解决的,如果夫妻一方不提出离婚而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通常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具体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
婚后不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任意一方对婚后共同的财产是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若一方私自处理财产,势必打破这种平等。换句话说,婚后在不离婚的前提下,一般不能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