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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抚养义务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共同抚养义务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021-02-06 106
普法内容
抚养义务确立的原则如下: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权的问题,以适当考虑未成年人子女意愿为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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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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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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