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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即只要双方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对保险合同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同就成立。所以,条件要素为:①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②保险人同意承保。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如下: 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已陷人履行迟延。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成为代理人的基本条件主要有: (1)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经过被代理人的书面委托; (3)代理的行为本身不是必须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
在保险中,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损害事故的原因和损害目标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方的责任造成的,肇事者应当依法对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使被保险人能够将代位追
代位追偿权成立的条件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依法享有债权;债务人对相对人依法享有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之有关的从权利;从而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条件: 1、保证人已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2、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没有过错; 3、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除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
代位追偿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 (二)债务人须有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中的其中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同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约束的仅是特定的债权人和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合同的成立需要存在主体、意思表示、内容、形式等方面的条件。首先,签订合同的主体需为符合条件的主体,需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其次,签订合同的主体意思表示需为真实。意思